古語有云:“師者,所以傳道授業(yè)解惑者也”。在學習幼兒園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這一課后,我對幼兒園教師這一職業(yè)又有了更深一層次的感悟。在學習的過程中,我看到了許多幼兒園的虐童圖片,在生活過程中,我也看到過許多虐童事件,我覺得我們有很多幼兒教育的知識需要落實到位,這一目標任重而道遠。就前
一、關心———從幼兒園虐童事件關注深層原因1、教育資源配置的不合理我國幼兒教育還沒有完全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公立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的命運兩重天。民辦幼兒園教育資源國家投入少或者幾乎不投入,經費基本上靠民間籌集。經費不足導致幼兒園辦學條件差,教師工資低,學生收費高;教師基本上是幼兒園自主聘任,教師入職門
紅黃藍虐童事件應引發(fā)全面反思 紅黃藍幼兒園虐童事件再次觸動了社會的敏感神經,此類事件不僅令人痛心疾首,更需我們深入剖析其背后的原因,并尋找有效的解決之道。一、個別事件不應全盤否定教師群體 首先,要明確的是,虐待兒童的行為是極其惡劣且不可原諒的,必須依法嚴懲,絕不姑息。然而,我們也不能
近日,網上接連曝出多起幼兒園老師凌虐兒童事件。其一發(fā)生在山西太原一家幼兒園里。監(jiān)控視頻顯示,這位“老師”對多名幼兒抽扇推搡,其中一名女童更是被扇70多下耳光。隨后又有人曝出一組照片,揭露浙江溫嶺一位幼師的虐童惡行,這位“老師”雙手揪住一名幼兒的雙耳將其提離地面,孩子的表情痛苦不堪。視
一方面與老師自身的性格有關,老師不能很好地控制情緒,對照顧孩子沒有耐心;另一方面則是工作壓力導致的,這種壓力源于孩子,也源于社會,體制上的束縛同樣是造成幼師心理危機的根源。教育這一行,薪酬是所有行業(yè)中倒數第三的,幼師則更低,這導致一些幼師積聚負面情緒,拿學生出氣。而通過幾起幼兒園虐童
近來,頻頻出現的幼兒園老師虐待兒童的事件觸痛了網友的神經,一系列虐童事件在網上引起網友熱烈討論和強烈憤慨,網友們在思索虐童現象背后的深層原因,也在探究減少虐童事件發(fā)生的有效方法。近來,頻頻出現的幼兒園老師虐待兒童的事件觸痛了網友的神經:只因不會算術題,5歲女童在十分鐘內被幼兒園教師狂
求一份針對虐童案的幼兒教師反思!!謝謝!!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對于毆打他人或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將受到行政處罰。具體處罰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jié)較輕,則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雖然這一規(guī)定主要針對的是一般的毆打或故意傷害行為,但在幼兒園虐童事件中,如果虐
幼兒園虐童事件是嚴重侵犯兒童權益的違法行為,我國法律對此有明確規(guī)定,處罰措施包括刑事、行政和民事賠償等多個層面。以下是具體的處理方式和法律依據:一、刑事責任(主要依據《刑法》)1. 虐待被監(jiān)護、看護人罪(《刑法》第260條之一)幼兒園工作人員虐待兒童,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強化虐童事件的預防機制教師虐童具有非理性、隱蔽性、危害性等特點。教師虐童不僅影響幼兒園聲譽和教師形象,還會傷害家長和教師的感情;不僅使幼兒遭受皮肉之苦,還將給幼兒帶來心理創(chuàng)傷。因此,應當建立幼兒教師虐童事件預案,即教師虐童事件應急處理相關部門及其職責;教師虐童事件的監(jiān)測與預警(如電子預警系統、指標預
一、識別幼兒是否受到傷害 檢查身體傷痕:經常檢查孩子身上是否有抓傷、瘀傷或外傷等異常痕跡。這些傷痕可能是孩子遭受虐待的直接證據。觀察行為變化:留意孩子近期是否出現失眠、噩夢、尿床等異常行為。這些行為變化可能表明孩子在心理上受到了傷害。檢查物品狀況:注意孩子的書本、文具、鞋子、衣服等物品是否經常
怎樣對待虐童事件?
然而,近期曝光的幾個涉及教師的負面新聞,在某種程度上,將“靈魂工程師”的形象敗壞得體無完膚??吹绞芘皟和耐纯啾砬?,每個有良知的人心里都會感覺生疼:孩子稚嫩的心靈將會因此受到多么深的摧殘!我們不禁要問,師道尊嚴今何在,為何培育花朵的校園變成了發(fā)泄私欲的后院?應該如何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和傷害,以及受到傷害后其自身和家長如何進行維權? 虐童事件為何頻發(fā) 涉案教師做出此類舉動,或因沒有很好地管理自我情緒。平時無序的或超常規(guī)的往外釋放情緒,才會做出超常規(guī)的行為。現在的“80后”甚至“90后”年輕教師,他們情緒失控的原因我認為來自兩點:一是他們多數作為獨生子女長大,備受家長呵護和自我中心是他們的普遍成長標簽。二是他們生長的環(huán)境,包括物質的寬裕和思想的開放程度,都是有史以來的好,這導致他們社會化的狀態(tài)相對弱,個性化的狀態(tài)比較強,社會責任和社會規(guī)范性在他們身上表現得不如父輩甚至更上一代那樣強。 但他們的主觀意識并非真想傷害別人,不是那種跟你有多大仇恨采取報復行為,而是為了滿足自我情緒的沖動,由此造成對孩子的傷害。然而,這種傷害對7歲以下孩子的人格成長影響非常嚴重。 虐童事件對兒童的傷害有多大 虐童事件對孩子造成的傷害,除了身體損害,還有精神傷害。但這種傷害的量化,以及康復治療的花費,在之后的法律維權認定中會是個難題。 如果從追究刑事責任的角度來看,心理傷害確實很難量化。犯罪講究有一個犯罪后果,這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問題。精神傷害現在的后果體現不出來,想把之后這一個漫長的表現過程,納入到認定其犯罪的層面非常難,目前國外也沒有這種情況。 如何對受害兒童進行精神撫慰 家長面對這類問題一定要理智處理,要根據孩子受傷害的程度和施害者的主觀惡意程度,來選擇合適的維權途徑。比如,先向幼兒園或其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反映。如果事態(tài)很嚴重,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方式。但在這個過程中,一定不能忽略對于孩子的適當心理疏導,維權同時要注意減輕事件對孩子心理造成的陰影和傷害。家長維權時,可以求助于各地的法律援助機構,向專業(yè)的律師進行咨詢,以獲得專業(yè)的指導和幫助。 另外,家長也一定要有自身的心理調整,孩子心理危機干預之后,長期的心理健康要作為一件日常工作來干,最起碼要持續(xù)到孩子青春期。還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家長一定要關注自己。如果家長自己心理不健康,他就不會帶出健康的孩子。 當事教師和幼兒園該當何責 我國目前沒有虐待兒童罪,對兒童造成傷害的,可能會構成虐待罪和尋釁滋事罪,嚴重的會構成故意傷害罪。 如何避免悲劇再發(fā)生 有必要設立虐待兒童罪。除此以外,相關教育主管部門的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化管理文件等都需要完備,如規(guī)定幼兒園等學校的老師,一定要有心理資格認證等等。 在刑法入罪方面,對那些經常虐待兒童,或有可能虐待兒童的從業(yè)者,如幼兒園教師、體校培訓教練等,現在留有一個懲戒的空白區(qū),需要在立法上跟進??梢越∪闯赡耆吮Wo體系,對相關的人群起到威懾作用。 另外,還要加大法制教育和宣傳力度。一個罪名的設定,要讓大眾普遍了解其某種行為是否要受到刑法的追責。而作為幼兒教師,在進學校入職時應該學習這些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 最后,學校應開設相應的法制課程、培訓和宣傳教育,由專業(yè)工作人員、普法人員,為他們進行系統的培訓和教育。而且培訓和教育的重點應該是家長。小論文 《如何看待虐童事件 你將怎樣做一名幼師》如下: 一、關心———從幼兒園虐童事件關注深層原因 1、教育資源配置的不合理。 我國幼兒教育還沒有完全納入到國民教育體系,公立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的命運兩重天。民辦幼兒園教育資源國家投入少或者幾乎不投入,經費基本上靠民間籌集。經費不足導致幼兒園辦學條件差,教師工資低,學生收費高。 教師基本上是幼兒園自主聘任,教師入職門檻低,教師基本素質差,無證上崗教師比較普遍,合格幼兒教師嚴重緊缺,師資隊伍得不到優(yōu)化;為了節(jié)約辦園成本,租個房子、擺張桌子就是一個幼兒園,硬件不能保證幼兒教育教學需要,這何嘗不是一種功利性幼兒教育? 2、教師觀念和愛心的缺失。 幼兒也有獨立的人格尊嚴,幼兒應當受到尊重,幼兒不是幼兒教師的附庸,不是幼兒教師隨意擺布的機器;幼兒是國家的未來,他們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國家的未來,從這個意義上說,幼兒不僅是家庭的,更是國家的。這些觀念都是家長、教師和社會必須樹立的基本觀念。 幼兒之所以被教師打罵,被幼兒教師虐待,主要是因為教師的這些觀念缺失所致。另外,教師缺乏愛心是導致虐童事件發(fā)生的根本原因。師者,愛也。試想,一個沒有愛心的幼兒教師,怎能關心和愛護幼兒?怎能搞好幼兒教育? 3、幼兒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差。 幼兒的自我意識并沒有形成,在認識方面,不會自我分析和自我評價;在情感方面,不會自我克制和自我調節(jié);在意志方面,不會自我監(jiān)督和自我制約;在行為方面,不會自我計劃和自我檢查。 由于缺乏自我意識,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極差,其行為任人擺布,而且有苦不敢訴,有痛無處講,忍氣吞聲、遮遮掩掩進行逃避。 4、幼兒教育過程管理的缺位。 相對而言,發(fā)生在私立幼兒園中的虐童事件多于公立幼兒園,這是幼兒教育發(fā)展不適應社會發(fā)展現實矛盾的反映。這種現實與幼兒園管理體制是有關的。公立幼兒園的機構設置、人員安排、管理制度、資源投入等都納入到政府行為,教育行政部門親力親為。 而民辦幼兒園管理體制沒有理順,單打獨斗、各自為政,是一種松散式管理模式。理論上說,政府辦園的責任是無限的,但是政府辦園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相對于公立幼兒園的管理來說,對民辦幼兒園管理缺位的現象嚴重存在,往往是亡羊補牢。 二、用心———幼兒教師要用心做好幼兒教育。 一位管理學者曾經說過,認真做事可以將事情做對,用心去做可以將事情做好。做好幼兒教育,不僅需要全社會認真做,而且需要幼兒園和幼兒教師用心去做,才能真正將幼兒教育工作做好。將幼兒教育當作一個事關國家未來、社會和諧和幼兒成長的教育事業(yè)來做,是全社會的責任。 1、加強教育,提高幼兒教師職業(yè)道德水平和從業(yè)能力。 教師是一種受人尊重的職業(yè),更是一種造就千秋萬代的職業(yè)。幼兒教師作為一種職業(yè),就要堅守幼兒教師的職業(yè)道德,即適應幼教要求而產生的道德規(guī)范。 是幼兒教師在履行幼教工作過程中所應遵循的行為規(guī)范和準則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幼教觀念、幼教情感、幼教態(tài)度、幼教技能、幼教良心等多方面的內容,貫穿于整個幼教工作之中。集中體現在學生身上,就是對學生的愛。 因此,幼兒教師的職前培養(yǎng)和職后培訓,都要將幼兒教師的職業(yè)道德擺在首位。職業(yè)道德教育要改變傳統的教育方法,要讓幼兒教師在實踐中親身感受、深入體驗、時常反思;幼兒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需要領導親臨親為、常抓不懈、警鐘長鳴。幼兒教師的職業(yè)道德是立足之本,離開了職業(yè)道德談幼兒教育,一切歸零。 2、規(guī)范管理,著力抑制幼兒園虐童事件發(fā)生。 虐童事件一旦曝光,清查幼兒園有沒有辦園資質或者幼兒教師有沒有教師資格證,成為職能部門常規(guī)檢查項目,也是有關部門工作的定勢思維。真正要解決或者抑制虐童事件,需要通過常規(guī)管理常抓不懈,以規(guī)范幼兒教育行為。 首先,明確和落實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幼兒園的管理職責和工作任務,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本區(qū)域的公立和私立幼兒園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并且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逐步將幼兒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管理范疇,使幼兒教育成為政府的強制義務,這是解決虐童事件的重要舉措。 其次,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區(qū)域幼兒園管理基本規(guī)范,結合幼兒園實際提出規(guī)范辦園行為的具體要求,特別強化虐童事件的依法管理,通過政策法規(guī)制約虐童行為。 再次,優(yōu)化幼兒園資源配置,地方政府對民辦幼兒園也要有政策支持和一定的經費投入,政府對幼兒教育暫時不能包攬,但不等于不投入,要通過公共財政投入惠及到民辦幼兒園的每一個孩子身上。 特別是對幼兒教師的選拔、使用、考核、晉升和獎懲,都應該納入到教師統一管理的范疇,不能讓民辦幼兒教師流離失所,要使民辦幼兒教師有歸屬感。 最后,對幼兒園的辦學行為隨機督導檢查,特別要積極預防虐童事件發(fā)生,加強相關職能部門、家長和幼兒園的聯動,一旦發(fā)現虐童事件,實行責任追究,堅持對幼兒園虐童事件零容忍的處置原則。 3、推行托管,促進民辦幼兒園均衡發(fā)展。 虐童事件多發(fā)生在民辦幼兒園,既與民辦幼兒園管理有關,也與民辦幼兒園與公立幼兒園發(fā)展不均衡有關,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也是制約民辦幼兒園發(fā)展的一個瓶頸。 因此,通過公立幼兒園特別是優(yōu)質幼兒園,對民辦幼兒園或者薄弱幼兒園實行托管,通過委托管理、教師流動、教學互動,共享優(yōu)質幼兒園的教育資源,也是抑制虐童事件發(fā)生的重要途徑。 幼兒園應當是幼兒愉快生活、快樂成長的園地,走進幼兒園,看到的是老師燦爛的笑容,孩子綻放的天真,充滿生機的樂園。這樣,家長安心、學生開心、社會放心。為此,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尤為重要。 1、堅持幼兒園教育管理的價值取向。 幼兒園不是幼兒“上學讀書”的地方,它是幼兒“開心玩?!钡牡胤?,通過幼兒活動,在活動中學習,在玩耍中增智;幼兒教育不是“前小學教育”,而是“學前教育”,不存在什么課業(yè)負擔,最大的任務就是適應兒童天性,讓幼兒自由快樂地發(fā)展。 當幼兒有機會從事各種調動他們的自然沖動的身體活動時,上幼兒園就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幼兒園對幼兒的管理也不再是一種負擔,更不會因為不會算數、忘帶作業(yè)本等現象而發(fā)生虐童事件。 2、改進幼兒教育的方法手段。 許多幼兒園重視幼兒園的硬件建設,注重幼兒園開設的課程甚至雙語教學,以此取得家長的信任,吸引更多的幼兒入園。固然,一流的設備設施是必要的,并且可以產生附加值;殊不知,真正需要的是那些看不到的東西,諸如管理理念、教學思想、激勵幼兒的學習方法手段等,才是最重要的。 在教育教學的過程中,應遵循幼兒的天性和發(fā)展特點,利用玩具、游戲、電影、計算機網絡等幼兒教育手段,對幼兒進行正確的指導,發(fā)展他們的智力,養(yǎng)成健全的體魄,高尚的道德,教給他們獨立自主的能力。 3、強化虐童事件的預防機制。 教師虐童具有非理性、隱蔽性、危害性等特點。教師虐童不僅影響幼兒園聲譽和教師形象,還會傷害家長和教師的感情;不僅使幼兒遭受皮肉之苦,還將給幼兒帶來心理創(chuàng)傷。因此,應當建立幼兒教師虐童事件預案,即教師虐童事件應急處理相關部門及其職責。 教師虐童事件的監(jiān)測與預警(如電子預警系統、指標預警);教師虐童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制度;教師虐童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方案;教師虐童事件預防、現場控制;教師虐童事件應急處理專業(yè)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4、加強幼兒教師虐童事件的立法跟進。 我國早就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有《關于幼兒教育改革與發(fā)展指導意見》,各地方政府相應出臺了相關的實施辦法,從法律法規(guī)層面明確了家庭保護、學校保護和社會保護,監(jiān)護人要承擔責任,對幼兒在幼兒園期間加以保護。 另外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政府的責任,也要通過立法加以明確;建議《刑事訴訟法》完善保護未成年人權利,盡快頒布《兒童福利立法》,各地要出臺專門的制約幼兒園教師虐童的相關規(guī)定,使幼兒教育管理真正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從法律上抑制幼兒教師虐童或者變相虐童現象。 寫論文注意事項: 1、論文題目:要求準確、簡練、醒目、新穎。 2、目錄:目錄是論文中主要段落的簡表。(短篇論文不必列目錄) 3、提要:是文章主要內容的摘錄,要求短、精、完整。字數少可幾十字,多不超過三百字為宜。 4、關鍵詞或主題詞:關鍵詞是從論文的題名、提要和正文中選取出來的,是對表述論文的中心內容有實質意義的詞匯。關鍵詞是用作機系統標引論文內容特征的詞語,便于信息系統匯集,以供讀者檢索。 每篇論文一般選取3-8個詞匯作為關鍵詞,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幼兒園老師虐待孩子的原因。一方面與老師自身的性格有關,老師不能很好地控制情緒,對照顧孩子沒有耐心;另一方面則是工作壓力導致的,這種壓力源于孩子,也源于社會,體制上的束縛同樣是造成幼師心理危機的根源。教育這一行,薪酬是所有行業(yè)中倒數第三的,幼師則更低,這導致一些幼師積聚負面情緒,拿學生出氣。 而通過幾起幼兒園虐童事件,我認為衡量一個幼兒園、一個幼教工作者是否稱職,是否有資格繼續(xù)做下去,關鍵在于其有無造成所看護兒童身、心健康的損害,至于這種損害是“師德”問題所致,還是其它問題所致,則并非關注的重點所在。道理是明擺著的,對于兒童及其家長而言,利益在于身心健康、不受傷害,能做到這些,就是合格幼兒園、合格幼教工作者,反之就不合格。
匪夷所思的事件頻發(fā)的時候,就不能僅僅看做偶然的離奇?zhèn)€案,卻要從中看出更多的教訓和隱憂。 近日,網上接連曝出多起幼兒園老師凌虐兒童事件。其一發(fā)生在山西太原一家幼兒園里。監(jiān)控視頻顯示,這位“老師”對多名幼兒抽扇推搡,其中一名女童更是被扇70多下耳光。隨后又有人曝出一組照片,揭露浙江溫嶺一位幼師的虐童惡行,這位“老師”雙手揪住一名幼兒的雙耳將其提離地面,孩子的表情痛苦不堪。 視頻、照片經網絡曝光后,輿論一片嘩然。如此殘暴的虐待行為,發(fā)生在托庇孩子的幼兒園里,不禁讓家長們心有戚戚,不知自己的孩子何時也會遭此厄運。而肇事“老師”在視頻、照片上表現出的暴戾、冷酷,也讓人產生更普遍的疑慮和擔心:即使不考慮幼兒教師的身份,她們的行為也違背了基本的人性常識。已經或即將為人妻、為人母的她們,本該對孩子們具備基于人性本能的關愛,而究竟是什么因素,導致她們背棄或喪失了這樣的天性而變得那么乖戾而殘暴呢? 事發(fā)之后,除了憤怒譴責之外,輿論也對此類行為的頻繁出現進行了分析和歸因。譬如,由于我國刑法中沒有專門設立虐待兒童罪,導致對此類事件的當事人處罰乏力。浙江溫嶺的虐童幼師,就是以“尋釁滋事”罪被刑拘,明顯暴露出法律的尷尬。此外亦有評論分析,我國幼兒教育資源供給不足,私立幼兒園教師資質良莠不齊,大批無資質的幼師上崗,也是造成虐童事件頻發(fā)的重要原因。譬如,山西太原曝出虐童事件的幼兒園即為無照的“黑幼兒園”,浙江溫嶺的那家幼兒園則為民辦幼兒園,而兩名肇事幼師則均未取得幼師資格。 以上分析固然不錯,但也很難從根本上疏解人們的疑慮和擔憂——私立的或無資質的幼兒園,固然比較令人擔心,但公立、私立并非幼兒園管理水平的決定性因素,否則便無法解釋那些收費高昂的私立幼兒園。進而,即使收費低廉的私立幼兒園難以招到高水平的幼師,但善待幼兒或至少不虐待幼兒,也是從事這一行業(yè)的底線要求,而那些虐童的幼師們何以竟連這點最基本的人倫底線都可以突破呢? 從網絡曝光的視頻和照片看,前者中的幼師對多名幼兒連扇數十耳光,其暴戾程度遠非生氣或不耐煩可以解釋,倒像是懷有無限的怨憤需要發(fā)泄。而后者中的幼師提起孩子耳朵時,面對孩子的痛苦不僅毫無不忍之意,甚至面帶戲謔的微笑。 無論就數量或比例而言,虐童都是極端個案。但極端的背后,可能是相對普遍的社會情緒。生氣、焦慮、憤怒,互不信任乃至相互猜忌、仇視,成為很多人的日常情緒狀態(tài)。當這種情緒無法有效控制和疏解時,就可能轉化為攻擊或宣泄式的外部行為,如公共場合的言語沖突乃至肢體暴力。公交車上的搶座風波,機場里不斷上演的“暴力維權”,都和這種乖戾的情緒相關。特殊的是,當這種攻擊和宣泄直接發(fā)泄到無辜、弱小的孩子們身上時,觸痛了社會最敏感的神經。 這一切的說辭,當然都不能減緩那些施暴“老師”的罪責。教育部也已作出表態(tài),將嚴肅對待、處理此類事件。相信法律也將對其作出恰當的懲罰,設立“虐待兒童罪”也應該盡早提上立法日程。但匪夷所思的事件頻發(fā)的時候,就不能僅僅看做偶然的離奇?zhèn)€案,卻要從中看出更多的教訓和隱憂。學習相互友愛、信任、幫助,并在此基礎上和諧共處,再次成為我們必須重新學習的“基礎課”。

發(fā)表評論
還沒有評論,來說兩句吧...